第七十三章 開庭
開庭那天,下著小雨。雨細得幾乎看不見,像霧一樣貼在臉上。
鎮法庭門口的冬青被雨淋得溼漉漉,葉子反著灰白色的天光。
陳石安到的時候門口已經站了一圈人。旁聽席不大,六排木椅子,坐了不到一半。
他坐在第二排靠走道的位置,陳小滿挨著他。她攥著一瓶聯名礦泉水,蓋子擰開又擰回去,反反覆覆擰了不下二十次。
瓶子被她捏得略微有點變形,塑膠壁出了一些細密的紋。對面第一排角落裡坐著王建國,他今天沒打領帶,襯衫袖子捲到手肘,面前攤著一個筆記本,本子上是上級那封函件的編號。
胡國良被法警帶進來的時候旁聽席上安靜了幾秒。他穿著一件看守所的橙色馬甲,頭髮剃短了,頭皮上能看見兩道青筋。
跟兩年前那副大老闆派頭完全不是一個人,那時候他開奧迪進村,羊絨大衣、亮皮鞋、從村道上走過來帶起一陣汽油和皮革混在一起的味。
現在他腳上穿的是看守所發的布鞋,鞋底薄,走在瓷磚地上沒有聲音。他往被告席走的時候掃了一眼旁聽席,看到陳石安,腳步頓了,目光隨即轉開了。
審判長敲了一下法槌。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四頁紙,唸了約半小時。非法拘禁兩起,一起是東河村村民陳德勝,也就是陳石安他爸。一起是柳河鎮企業辦主任馬文才。虛增徵地補償款,套取財政資金四百二十萬。還有強迫交易與職務侵佔,公訴人一筆一筆讀過,聲音不高但字字壓人。
胡國良全部認了。他的法律援助律師是個戴眼鏡的年輕人,翻卷宗的時候手指有一點點抖。
胡的認罪態度比預想中要好,不是他真的悔改,是他知道那些證據沒有他辯的空間。
證人席上第一個被傳喚的是一名女性。
恆達地產的原會計,四十多歲,頭髮梳得很緊,說話全程幾乎沒有抬過頭。她說做了假工資充抵陰陽徵地價款,透過中間賬戶把補償差額轉去中盛公司。手上的賬本影印件跟馬文才塑膠袋裡那疊紙對得上。
第二個證人是胡國良的前司機。四十五歲,平頭,手背上有道老疤。他說自己當年親自開車,不止一次,把陳德勝拉到鎮外那條砂石路旁邊。
胡國良在車裡對老陳說的話他記得清清楚楚。\"胡總說,你的快遞站有一天我要變成物流中轉倉庫。你兒子就算從省城回來也救不了這個地,因為檔案上不是你的名字了。\"陳德勝在後座從頭到尾沒回一句。
陳石安聽到這裡把手裡的礦泉水瓶子攥變了形。瓶子裡的水從瓶蓋縫隙溢位來滴在他膝蓋上,他完全沒有覺察。
陳小滿哭了。她把臉埋進手掌裡,肩膀一抖一抖的。陳石安把手放在她背上,自己手也在抖,但不是哭的抖,是攥拳攥的。右手指節全部發白,指甲在掌心裡嵌了四個深印。
胡國良做最後陳述的時候扶著被告席欄杆站起來。聲音跟兩年前完全不是一個人,之前說話中氣十足,現在沙啞得快沒有一絲底氣。\"我對不起陳德勝的家人。
我沒有想讓他死。我只想拿他那塊地建物流中轉倉。他不同意,我就想逼他一下讓他知難而退,我沒有想到他會,\"
\"你有。\"陳石安的聲音不算太高,但法庭不大,每個人都能聽見。
審判長敲了法槌,很重。\"旁聽席請保持安靜。\"
陳石安站起來。從內兜裡掏出那張照片影印件,他爸在承包協議背面寫下的\"該地不歸公家歸農民\"。\"審判長,這是被害人生前親筆所寫的字據。是否可以當庭提交作為補充證據。\"
審判長讓法警呈上。他低頭看了好幾秒,抬眉點了點頭。檔案在主審席上傳了一圈,最後放在公訴人卷宗前面。臨近休庭時審判長宣佈擇期宣判,敲槌的聲音在密閉空間迴響了片刻才散去。
從法庭出來時雨恰好停了。臺階縫隙有一叢草,葉子上掛著雨粒子。他站在臺階下抬頭望天,雲裂了極細一道縫,光從縫間傾瀉在法院門外旗杆頂端的球飾上反著金色。
陳小滿跟在他後面,眼睛還是紅的。\"哥,你剛才站起來的時候,媽要是看到可能會嚇到。你跟你爸瞪人時的那個樣子一模一樣,連下巴抬的弧度都一樣。\"
陳石安看了她一眼沒說話。
他走到腳踏車棚發動摩托車,排氣管突突了兩聲。後座上那個塑膠袋裡裝著一隻冷凍的溫泉雞,他媽昨天特意交代的,讓帶給住在鎮上的三姨。
三姨愛吃溫泉雞,但三姨上個月搬去縣裡跟女兒住了。他媽不知道,還是照舊叫帶。
他在鎮上十字路口停下來買烤紅薯,攤主是上了年紀的大叔,鐵皮爐子跟前排著兩排烤得黑黃的紅薯。他買了兩個。他媽愛吃夾糖的,他爸不愛放糖。他到家以後把一個不帶糖的放在快遞站牆角的舊椅子上,另一個拿進屋裡給他媽。
回村路上他把摩托車騎得很慢。
路邊的玉米地已經收盡,地頭上只剩割倒的稈子,葉子泛白。天色轉暗時遠處泡池群的玻璃頂棚映著夕陽的光,那抹折射的橘紅變成整個村黃昏中最固定的一點。
關上快遞站的門他一頁頁翻起筆記本里的記錄:過去兩年從零到百分之八十五。
他一直沒敢多想他爸舊年的事,是一想到夜裡站在那扇門外的人影,就停不下來。但他知道那八個字父親早就寫下了,從來不是為了日後當證據,是當時心裡清楚這塊地總有一天必須栽在兒子手上。他一直都知道。
他騎著摩托從鎮上十字路口轉進村道的時候特意拐到快遞站後面那條還沒裝路燈的小路上去。
這是他爸以前收快遞必走的那段土路。路兩邊的舊房子有的已經改成了民宿聯盟的客房,窗戶裡透出暖黃色的燈光。
最裡頭那間是王嬸家的老屋,牆上的青磚還是他爸那代人燒的窯磚,磚縫間長了些乾枯的苔衣。
王嬸聽見摩托車突突聲從視窗探出頭朝他招了招手,手裡捏著一封泛黃的信封。\"你爸那年寄給我侄女的一封信,地址寫錯了我侄女沒收到,後來退回了快遞站。你爸在那封信的信封背面也寫了幾個字。\"陳石安接過信封翻過來,他爸的筆跡一如既往,捺尾拖得極長。上面只寫了五個字:不要怕拖延。
不是給任何人的回信。
就是他爸當時在心裡對自己說的話。
在那些被人坐在門口不走的日子裡,在那些半夜醒來在院裡轉圈的後半夜裡。
不要怕拖延,拖到兒子回來,拖到合同生效,拖到那個站在門口的人先撐不住。
他爸拖了快兩個月。最後那晚他平靜地吃了兩碗飯,整理了包裹,按村組分好了明天的快遞。他走的時候以為已經拖過去了。
陳石安把信封攥在手心裡。紙已經發脆,邊緣一捏就碎。
他把信封放在外套最貼身的口袋裡。
到家後他把摩托車支在快遞櫃旁邊。櫃格綠燈在身後亮了好一陣才依次熄滅。
他沒有馬上進門,而是站在快遞櫃前面,對著那排綠色的指示燈站了很久。
風吹過來的時候快遞櫃發出一聲輕微的金屬伸縮音,A15號格有人在省城遠端開了櫃門,取件碼是三年前的同一個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