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 小孩子家家的,懂個啥,瞎攀咬
吳松陽開口,每個字都咬得清楚,“這槍,你得給我找回來。活要見槍,死要見屍。”
“我明白。”楊兵點頭。
“要人我給人,要錢我批錢。”
吳松陽往前探了探身,“但有一條三天之內,槍必須找回來。三天之後,要是還找不回來……”
他沒往下說,可那意思清楚得很。
三天之後,這事就得捅到上面去,到那時候,不光楊兵的烏紗帽保不住,他吳松陽這個書記,也得跟著吃掛落。
“用不了三天。”楊兵的口氣很穩。
吳松陽盯著他,看了足有五秒。
他拍了下桌子,“保衛科的人,你隨便調。需要什麼配合,直接跟辦公室說。”
出了書記辦公室,楊兵下樓時,腳步比上樓時快了不少。
小王已經在保衛科辦公室等著了,旁邊還站著兩個幹事,都是精幹利落的模樣。
小王迎上來,“主任,人我攏了攏,都能用。”
楊兵掃了一眼辦公室裡的人,保衛科滿打滿算四十來號人,除去值班和外出的,能機動調配的,滿打滿算三十出頭。
楊兵說,“都叫上,出去一趟。”
小王沒多問,扭頭就去召集人手。
不到十分鐘,保衛科院子裡站了三十二個人,清一色的藍工裝,站得筆直。
楊兵走到隊伍前頭,從兜裡掏出那個小本子,翻開。
“採購科小劉,今兒個在野豬林附近被搶。五個人,蒙面,持棍棒,其中一人脖子右側有暗紅胎記。”
他的聲音不高,可院子裡靜得針掉地上都聽得見,“被搶的有貨款三百多塊,還有……一把槍。”
隊伍裡起了一陣細微的騷動。
槍,這個詞砸下來,分量太重。
楊兵把本子合上,“丟槍是大事上面給了三天期限。咱們得在三天之內,把人揪出來,把槍找回來。”
他目光掃過底下每一張臉。
“人,我分成三路。第一路十個人,去野豬林那片荒坡,把地形摸透,看看有沒有腳印、車轍印,或者丟棄的贓物。第二路十個人,去紅石村外圍的幾個村子打聽,有沒有生面孔最近在附近晃悠,或者誰家突然多了來路不明的錢和東西。第三路十二個人,進紅石村。”
他頓了一下。
“搜的時候,眼睛放亮,手腳放輕。別驚動了人。要是發現了目標,先盯住,別打草驚蛇。等人齊了,再一塊兒動手。”
底下沒人吭聲,可那股子勁兒已經繃起來了。
“明白沒有?”
“明白!”三十二個嗓子一齊喊,震得院子裡的老槐樹葉子簌簌往下掉。
“出發。”楊兵一揮手。
隊伍刷地散開,三股人流往三個方向湧去,動作利落,沒半點拖泥帶水。
小王跟在楊兵身邊,低聲問:“主任,我們先進村?”
楊兵點點頭,“進村,找大隊長。紅石村的地界,他最熟。”
紅石村離野豬林不遠,走路也就半個鐘頭。
小王帶著十二個人,進了村口,村子不大,幾十戶人家,房子稀稀拉拉散在山坡上,正值午後,日頭毒,街上沒幾個人影,只有一條黃狗趴在牆根下吐舌頭。
小劉跟在隊伍後頭,臉還是白的,可眼睛一直往四周掃,像是在辨認路。
“前頭就是大隊部。”小劉指了指村東頭一排土坯房。
大隊部是個不大的院子,院門敞著,一個五十來歲的漢子正坐在門檻上乘涼,聽見動靜,抬頭看了一眼。
小王走進院子,那漢子站起來,把煙桿子別到腰後頭。
“找誰?”
“找大隊長。”小王說。
漢子打量了他一眼,“我就是,你們是?”
小劉從後頭擠出來,“馬隊長,是我,採購科的小劉。前兩天剛從你們這兒收過貨的。”
馬隊長眯著眼看了看,點了下頭,“是你啊。怎麼了這是?帶這麼些人?”
小劉張了張嘴,沒說出話,先看了小王一眼。
小王往前半步,“馬隊長,小劉回來的路上,被人搶了。就在野豬林那片。”
馬隊長手裡的旱菸杆子停了一下,“搶了?搶了啥?”
“貨款,山貨,還有……一把槍!”小王盯著他的臉。
馬隊長的喉結滾了一下,他沒立刻接話,猶豫了很久才開口。
他嗓音有些發澀,“這事,跟我們紅石村有啥關係?”
“搶人的,跑了五個。”
小王的口氣不急不慢,“小劉說,其中一個人,脖子右側有塊暗紅色的胎記。挺大,像血斑。”
馬隊長手頓了一下。
那一下很輕,快得幾乎看不見,可小王看見了。
小王往前湊了半步,嗓門拔高了一點,“馬隊長,這人要是你們村的,您可不能包庇。這年頭,搶劫是重罪,更何況還搶了槍。這要是查出來包庇,那可是要連坐的。”
馬隊長抬起眼,看了小王一眼,又把目光挪開,落在院子角落裡一叢枯了的野草上。
他沒吭聲。
就在這時,院子外頭,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手裡捏著個泥巴糰子,一蹦一跳地跑過來,他瞧見院子裡站了這麼些人,停下腳,好奇地往裡瞅。
馬隊長瞥了他一眼,正要開口趕人。
那小孩卻忽然脆生生地開口:“馬爺爺,你們說的胎記,是不是大軍哥脖子上那種?”
大軍哥三個字剛落,馬隊長的臉皮一抽。
他一步跨過去,一把捂住那小孩的嘴,往屋裡推,“瞎咧咧啥!回屋去!沒大人的事別出來晃悠!”
小孩被推得一個趔趄,摔進門裡,馬隊長反手把木門拍上,插上門栓。
院子裡靜得能聽見風颳過樹梢的沙沙聲。
小王往前逼了一步,皮鞋踩在泥地上,咯吱作響,“馬隊長,您這是唱的哪一齣?當著我們的面滅口?”
“小王同志,你這話說的。”
馬隊長乾笑兩聲,搓了搓手,“小孩子家家的,懂個啥,瞎攀咬。”
“瞎攀咬?”
小王冷笑,從兜裡掏出那個記著線索的小本子,拍在門框上,“脖子右側暗紅胎記,這是受害指認的鐵證。您要是硬捂著,包庇搶劫犯,還涉及搶奪槍支,這罪名扣下來,您這大隊長算是幹到頭了,還得進去蹲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