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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銅皮鐵骨當本錢

李驥的目光,在《龍象般若功》那幾個字上,停了半天。

這功夫,光看介紹,就霸道得不像話。

要是練成了,他的實力,肯定能再上一個臺階。

可惜,2000點軍功,他還差得遠。

而且,他現在最不缺的,就是殺人的手段。

他有狂龍八斬,有追風箭,夠用了。

他缺的,是保命的本事。

只有活著,才能殺更多的人,變得更強。

他的目光,往下掃。

很快,他就找到了一個,讓他眼睛一亮的東西。

【金剛不壞神功(高階):1200軍功。佛門最強的護身功夫,練成了,身子跟金子打的一樣,水火不侵,刀槍不入。是天下第一的保命功夫。】

金剛不壞。

就是它了。

李驥心裡,毫不猶豫地選了它。

“兌換,金剛不壞神功。”

【叮!消耗軍功1200點,兌換高階功法《金剛不壞神功》成功!】

【剩餘軍功:50點。】

【叮!宿主是否立刻學習《金剛不壞神功》?】

“學習。”

他心裡剛一想完。

一股子又大又玄乎的資訊,跟洪水似的,一下就衝進了他的腦子裡。

無數的經文,圖案,運氣路線,在他腦子裡飛快地轉。

就好像有個老和尚,正拿著錘子往他腦子裡灌頂。

李驥的身上,不受控制地,冒出了一層淡淡的金光。

他的皮,他的骨頭,他的筋,都在這股力量下,飛快地變化著。

不知道過了多久,那層金光,才慢慢地,縮回了他身體裡。

李驥,睜眼了,滲進骨頭裡的金光,沒了,一點影子都找不到。

他還是他,外表上,一點沒變。

乾瘦,不起眼,還是那個老頭的殼子。

可李驥心裡清楚,不一樣了,全都變了。

他抬起自己的右手,食指伸了出來。

指甲不長,乾乾淨淨,可在帳篷那點昏暗的光裡,看著卻跟玉石一樣,有種說不出的溫潤。

他用這根指甲,對著自己左手的手背,卯足了勁,狠狠地劃了下去。

要是擱在昨天,這一下,手背上不起道血口子,也得是條又深又白的印子。

但是現在。

一陣讓人頭皮發麻的“咯吱”聲。

這聲音,就不是劃在肉上。

倒像是,你拿了塊爛鐵,去刮一張泡透了油的牛皮,又韌又硬。

李驥的手指停了。

他低頭去看,左手的手背上,什麼都沒有。

別說破皮,就連一道最淺的白印子都欠奉。

光溜溜的,好像剛才那一下,是他的錯覺。

李驥懂了。

這金剛不壞神功,比他想的,還要霸道。

那一千二百點軍功,一個子兒都沒白花。

從現在起,他最大的本錢,不是那套殺人的刀法。

是這身,誰也打不破的皮囊。

命在,才能談其他。

天邊,那抹灰白色,已經開始亮了。

朵兒睡得不安穩,許是覺得冷了,在夢裡,身子不自覺地往李驥這邊,蹭了又蹭。

她好像知道,他這邊,暖和,安全。

李驥的頭,側了過去,看著她。

晨光從帳篷的縫隙裡擠,進來,照著她的臉,很柔和。

沒了白天那種,像驚弓之鳥一樣的戒備和害怕,睡著的她,臉上只有一種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把所有都交出去的依賴。

他心裡那股,因為得了神功而漲起來的殺氣,就這麼,自己軟了下去。

他的視線,從她的臉上,挪開了,落到這個破帳篷上。

這地方,是比炮灰營那個豬圈一樣的狗窩,好了不知道多少。

可說到底,也就是個帳篷。

風,從四面八方地往裡灌。

外頭那些,藏著各種心思的眼睛,也一樣能毫無阻礙地看進來。

這地方,給不了她一個“家”。

他想起來,剛把她從炮灰營接出來,她走進這個帳篷時,眼睛裡閃過的那一點點,小小的,幾乎看不見的放鬆。

他也想起來,她到現在,看到陌生人,還是會下意識地往自己身後躲。

一個念頭冒出來,不是突然,是一下子就釘在了他心裡。

他得有個地方,真正是自己的。

不是這種,別人說收走就能收走的破布棚子。

而是一個,用石頭,用青磚,拿真金白銀堆起來的——房子。

一個能把風雨擋在外頭,更能把那些不懷好意的眼睛,都他媽隔絕在牆外的房子。

只有在那種地方,這個女人,才能真正地,把心放進肚子裡。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活得連只兔子都不如,一點風吹草動,就嚇得魂不附體。

可房子,不是張嘴就有的。

那是要用錢砸出來的。

李驥把自己的家底,在腦子裡過了一遍。

一千多點軍功,換了本秘籍,剩了五十點,跟沒有一樣。

從王虎那抄來的幾十兩銀子,又是打點手下,又是買弓置衣,花得也差不多見了底。

兜裡剩下那幾個鋼鏰,在這邊關,連買塊蓋茅房的地都不夠。

去找張謙要?

這個念頭,剛冒出來,就被李驥一腳踩滅了。

人情這東西,最貴。

尤其是,這種伸手要錢的人情,欠了,就等於把自己往下作踐了一等。

他李驥,是要往上爬,當人上人的。

不是去給誰當一條,等著主人賞飯吃的看門狗。

那條路,是死路。

他的腦子,轉得飛快。

錢,得自己掙。

而且,要快,要多,要光明正大。

他想起了,系統給的那套《追風箭》。

也想起了,自己這身,十倍於常人的,怪物一樣的力氣。

這力氣,能拉開這世上,最硬的弓。

射出,誰也躲不開的箭。

而在這片,連莊稼都懶得長的鬼地方。

什麼都缺,就是不缺東西。

營地外頭,那片一望無際的原始深山,就是個沒上鎖的寶庫。

山裡面,天上飛的,地上跑的,什麼都有。

軍營裡那幫當兵的,天天嘴裡嚼著能當磚頭使的乾糧,怕是早就忘了肉是什麼滋味。

只要他能弄來野味,弄來新鮮的,冒著油光的肉。

別說價錢貴點,就算貴上一倍,那幫餓瘋了的丘八,也會揮著銀子,搶著來買。

一條路,在他腦子裡,瞬間就清晰了。

進山,打獵,用獵物,換錢。

用錢,蓋一座,誰也別想窺探的堡壘。

這條路,最直接,也最野,最適合他。

這吃人的世道,想活出個人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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