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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售賣野豬肉

今天是大收穫,林默和墩墩子一起,把野豬,魚蝦蟹,還有獾子一起拖回家。

半夜李秀娥點著油燈,還在等著林默回來。

看見他和墩子兩個人拖著獵物,尤其是那頭巨大的野豬,忍不住吃驚的張大了嘴巴。

“兒子,這是野豬嗎?你怎麼打來的?”

時間已經不早了,林默笑一聲說道:“媽,你先睡吧,我和墩子處理完,就睡覺了。”

李秀娥怎麼可能不吃驚,要知道,哪怕是村子裡最好的獵手,都不敢輕易招惹野豬。

這東西衝撞力極強,把人撞倒以後就開始撕咬。

哪怕是老虎不餓急眼了,都不願意招惹這東西。

李秀娥趕忙起床,圍著林默身體轉了一圈:

“讓娘看看,有沒有受傷?”

林默擺擺手:

“放心吧娘,離得老遠,這野豬被我一槍擊斃。”

李秀娥摸了摸林默臉頰:

“兒子長大了,比你爹年輕的時候還優秀,我也來幫你們一起弄吧,娘處理皮子的手藝,十里八鄉都有名呢。”

李秀娥拿過墩子手裡的小刀,耐心對墩子說道:“處理豬皮要慢一點,保留豬皮厚度,到時候可以給你們做一個豬皮馬甲。”

墩子像是小學生一樣,認真在旁邊看著。

作為一個天生的大力士,這種細緻活確實也有點為難他。

林默用心處理獾子,這東西皮不值錢,肉烹飪起來也需要大量調料壓住腥味,主要就是用它身上肥厚的油脂。

林默用小刀一點點刮到盆裡,儘可能的不浪費。

不得不說,獾子出油率真高,一隻獾子體重也就70斤左右,林默已經刮下來一大盆油脂了。

一邊幹活,林默好奇問道:

“娘,一直聽你和大舅他們說起我爹,我爹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李秀娥抬頭,目光忍不住望向遠方,發呆剎那說道:

“你爹啊,溫柔體貼,有本事,和你一樣,當初他是守山人,隔三差五就能從山上打下來大型獵物。”

“他在山上打獵,我在家裡縫製皮子,日子過得紅火的很,不過可惜,在你三歲那年,你爹上山以後就失蹤了,村裡組織村民去找,最後也什麼都沒找到。”

李秀娥臉上露出追憶神色。

林默一時間也沉默了,不知道該說什麼。

皮子處理完以後,林默讓墩子回去先睡覺,明天早上早起,到時候去縣城黑市把東西都賣出去。

獾子油熬好以後,林默也摟著妮妮先睡下了。

……

第二天早上,天還沒亮,林默就爬起來。

剛開門,就看見墩子默默守在門口。

“怎麼不敲門?也好進來暖和一會。”

墩子撓撓頭,憨厚說道:“沒事的哥,我怕打擾你。”

林默翻了個白眼說道:“下次過來,提前叫醒我就好。”

昨天林默切下來差不多五十斤豬肉,這些留著自己在家裡吃,還剩下二百多斤,準備去早市上賣掉。

有墩子隨行,林默輕鬆了不少。

自己提著魚蝦蟹就行了,墩子一個人,扛著一頭豬輕輕鬆鬆。

後半段路林默也接過半頭豬,眼下他身體太虛弱,也需要適當的鍛鍊。

到了早市,林默熟門熟路的把攤位擺到上次的地方。

雖然地段不是很好,不過酒香不怕巷子深。

剛擺攤兩分鐘,就有人過來問:

“小夥子,這是什麼肉?”

林默也開始吆喝起來:

“野豬肉,六毛五一斤,不要肉票,螃蟹一張毛票,蝦子三毛一斤。”

現在這年代,大部分人都吃不飽肚子,海鮮解解饞還不錯,吃多了越吃越餓,自然不會高。

林默一臉誠懇說道:“咱山裡人也不會做個生意,價格不高,也不要票。”

第一個問的中年人,發現肉質很好,趕忙遞出七塊錢說道:“這塊後鞧先給我割。”

天氣太冷,豬肉凍的太硬了,用刀剁不動,林默拿出斧子,在野豬身上劈砍。

砍下來一大塊肉,上秤後說道:

“一共十三斤,八塊四毛五,行嗎?”

中年人又抽出一毛四:

“抹個零吧。”

林默樂呵呵說道:“應該的,以後這攤位不定期有肉,歡迎一會過來買。”

現在想要吃到肉可不容易,只有一些國營廠子裡面的正式職工,才有機會偶爾來點油水。

普通老百姓,基本一天三頓都是棒子麵,就這樣,還經常吃不飽。

哪怕有錢,想要來點葷腥,因為沒有肉票,也買不到。

眼看著中年人把最肥的地方買走了,其他人也著急了,人擠人,搶著給林默遞鈔票。

“另一塊後鞧給我。”

“五花給我稱十斤。”

“這些小排骨也不錯,給我稱五金。”

野豬肉受歡迎的程度遠超林默的想象,不到半個小時,就賣掉一半。

蝦子和螃蟹還剩兩三斤,林默也懶得賣了,螃蟹回家清蒸,蝦子油炸,正好給妮妮解解饞。

林默在早市收穫了80元鉅款。

太陽出來,周邊的攤位也都撤走了。

也是多虧了墩子,對方身上一股子力氣,用斧頭劈肉輕輕鬆鬆,幫林默省了不少事情。

離開早市的時候,林默還買了兩個揹簍,把剩下的豬肉裝在揹簍裡面。

早市不能再待著了,紅衛兵馬上就要上班,到時候被逮著,東西和錢都沒收不說,還要被關進籬笆子,讓家裡人來贖人。

林默拐個彎,就走進黑市裡面了。

相比較早市按照時間的嚴格管理,黑市裡面就寬鬆多了。

從九點開始,一直到晚上六點都有攤位。

不過黑市黑市裡面什麼人都有,一不小心栽跟頭,不少人錢財兩空。

當然,林默自然不會害怕,小小黑市都搞不定,上輩子他的兵王算是白當了。

到黑市裡面,林默和墩子把揹簍放在地上,也不吆喝,有人問就說價格。

畢竟黑市的人流量比早市要少得多,晚上的時候,才是黑市的人流量高峰。

不過豬肉畢竟是稀罕東西,哪怕林默不吆喝,路過的人也會問。

這個稱二斤,那個稱五斤,賣的速度也不慢。

太陽昇到半空的時候,豬肉只剩下四個豬蹄,豬頭都被林默便宜處理了。

豬蹄沒有肥肉,在這年代實在是不受歡迎。

背起籮筐,剩下的豬蹄留著自己吃。

林默轉頭問道:“墩子,餓了嗎?”

墩子實在的點點頭。

林默踮起腳,吃力拍拍對方肩膀說道:“走,哥帶你吃飯去,想吃麵還是包子?”

墩子一臉糾結,對於他而言,兩樣想吃,不知道該怎麼選擇。

林默哈哈一笑:“走吧,今天賺錢了,咱們先買幾個大肉包子,然後去吃肉絲麵。”

墩子在後面崇拜的看著林默,心裡還想,不愧是林墨哥,居然這麼聰明,可以讓我兩樣都吃到。

兩人剛出黑市,後面就有人追著喊道:

“小子,賣完東西,不想交攤位費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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