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章 愛得夠深刻
張澤明本來是想以此來表明對墨文婷的愛有多深,現在看到墨文婷顯然是誤解了,就連忙提醒女人:“寶寶,難道你真的認不出這雙高跟鞋了麼?”
“我當然認不出,我又沒有見過這雙鞋子。”墨文婷立刻回答張澤明。
張澤明馬上走過去,拿起那雙黑色高跟鞋,舉到墨文婷面前,說:“你再認真地看一看,從回憶中搜尋一下,應該還有一些印象的。”
墨文婷卻已經聽不進去張澤明的話,看到張澤明直接用手去拿起其他女人的高跟鞋,還一臉嫌棄地表示:“你的手拿過其他女人的鞋子了,呆會可不要再來拉我的手,我真的嫌髒。”
張澤明見墨文婷對自己的誤會如此之深,便只好自己告訴她:“寶寶,這雙高跟鞋不是其他女人的,而是我當初送給你的呀,只是你不接受,才穿了一次,知道是我送的之後,又退還給我了。”
聽張澤明這麼一說,墨文婷總算是回想起來了。當初她剛到企劃部工作沒有多久,就收到一份匿名禮物,就是這雙黑色的香奈兒爆款高跟鞋。
當時由於暫且不知道是哪個男人送的,墨文婷就轉贈給艾米了。
直到後來知道是張澤明所送之後,墨文婷才從艾米那裡把高跟鞋要了回來,然後就退還給張澤明瞭。
她沒有想到張澤明直到今天還保留著這雙高跟鞋,並且還當成什麼寶貝一樣放在他自己的床上。
墨文婷明白這雙高跟鞋的來歷之後,臉上的嫌棄表情方才消失了。
雖然這雙高跟鞋不是她自己穿過的,但卻是她的閨蜜所穿,那麼她自然就不會再有一絲嫌棄的感覺了。
墨文婷馬上從張澤明手中接過那雙黑色高跟鞋,仔細地看了一遍,確實就是她曾經收到過的那雙高跟鞋。張澤明真的沒有欺騙她。
她臉上重新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依然不解地問張澤明:“你為什麼要把這雙曾經送過給我的高跟鞋放在床上呢?這讓人覺得怪怪的,虧你還有臉讓我看到。”
“寶寶,在你面前,我也不覺得有什麼丟臉的。雖然你不接受我送我的禮物,但是這雙高跟鞋代表著我對你的第一次動心,有著特別的意義,我就想把它永遠留在身邊,並且還要每天都看到它,就把它放在床上了。”張澤明向墨文婷解釋,並且還說得有些動情。
“你不會是就把這雙高跟鞋是當作本小姐了吧?”墨文婷淡笑著問張澤明,居然笑得沒心沒肺。
“如果我真是這麼想的,你會不會生氣罵我呢?”張澤明可不敢直接給予墨文婷真實的答案,只能首先試探著問她。
他怕自己要是直接說出真心話,反而會被墨文婷認為可恥,無法理解,甚至不能原諒,那就真是事與願違,太慘了。
“不會!好好的,我幹嘛要生氣。這是你的自由,你要這麼做,我也沒法攔著你呀。”墨文婷搖了搖頭,通情達理地回答張澤明。
哪怕張澤明真的把這雙高跟鞋當作墨文婷,每天抱著它來睡覺,那也是代表著他對墨文婷愛得太深,幾乎無法自拔了。
墨文婷對此更是理應感到高興與感動才對,絕無生氣的理由。
張澤明得到墨文婷的答覆之後,才敢把心裡話說了出來:“寶寶,你說的沒錯,每天臨睡前看到這雙高跟鞋,我都會付與它生命力,把它想像成了你的樣子。那樣我就覺得你每天都陪在我的身邊了。”
“那如果你不在別墅裡住,到外面那套公寓住的時候,你也會隨身帶著這雙高跟鞋過去麼?”墨文婷接著問張澤明。
“會呀!不管我在哪裡住,我都會帶著它,總之每天都要見到它,我才能睡得著覺。”張澤明認真地回答墨文婷。
墨文婷輕輕地嘆了一口氣,有感於張澤明對自己太過痴情,就不忍心再把瞞著張澤明,決定把自己當初處置這雙高跟鞋的詳細情況告訴這個深愛自己的男人。
“澤明,你這麼做又何苦呢?你這麼有心,我卻完全不當一回事。你不知道,當初因為不知道是你送的禮物,我還把這雙高跟鞋轉送過給艾米呢。”墨文婷把事實告訴了張澤明之後,終於覺得心裡面坦蕩了許多,不必再對好朋友感到內疚。
“那也怪我自己,送禮物給女人都不敢留名字,難怪你會厭惡了。”張澤明不僅沒有責怪墨文婷,還反倒從自己身上找原因,似乎有些後悔自己的當時的膽子還是太小了。
他見墨文婷現在對自己已經表現出極大的寬容與接受程度,就小聲地問:“寶寶,要是現在我再一次把這雙高跟鞋當成禮物送給你,你還會接受麼?”
“會呀!我們現在是好朋友了,我當然不會再拒絕你了。”墨文婷毫不猶豫地點頭回答張澤明。
“那就好,我現在就再次送給你。”張澤明馬上找到裝高跟鞋的禮品盒子,重新把這雙漂亮高跟鞋包裝好,然後就送給墨文婷了。
墨文婷果然是歡歡喜喜地笑著接受,再也不像當初那樣斷然拒絕張澤明的饋贈。
“謝謝你呀,好寶寶!”張澤明很高興地感謝墨文婷收下自己的禮物。
“呵呵,現在是你送我東西,應該是我感謝你才對呀。”墨文婷不由得笑起來,輕聲提醒張澤明。
“你能夠接受,我已經無比開心了。”張澤明笑著抒發自己的好心情。
“好吧,那就這樣了。我先回房去睡覺,晚安!”墨文婷主動地與張澤明擁抱之後,就轉身走出男人的臥室,回自己的客房去了。
一夜好夢。墨文婷在這個陌生的地方居然可以睡得十分安穩。這或許是因為她知道身邊有個很愛自己的男人,就特別有安全感的緣故了。
而那個結婚時說過要保護她一輩子的男人展寧,卻遠在國外,或許正和李夢琪玩得高興,都把墨文婷給拋到腦後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