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幫男女主轉交信件
沈洛笙記得小說裡高彩花前期就是一個心地善良,心思單純的小姑娘,後來被家人朋友一次次傷害,才逐漸成長起來。
看著衝自己熱情招手的高彩花,沈洛笙遲疑了一下,還是停了下來。
“沈同志,星珩能有你這麼關心他的朋友,真是他的福氣,我下午就想謝謝你來著。”
高彩花的臉圓圓的,看上去十分親和。
怕沈洛笙不知道她和傅星珩的關係,為難的抿了抿唇,“那個,我是星珩的表姐,只是我爸他不許我們和星珩來往,他現在還好嗎?”
沈洛笙沒想到高彩花叫住她竟然是為了關心傅星珩,沒有多想,衝著她笑著搖了搖頭,“已經沒有大礙,過幾天應該就能出院了。”
聞言,高彩花這才鬆了口氣,重新揚起笑意,“那就好,沈同志,我可以叫你洛笙嗎?”
“可以。”
高彩花從口袋裡掏出兩顆大白兔奶糖,塞進了沈洛笙手裡。
“洛笙,我朋友前兩天結婚給的糖,我不愛吃,你們小姑娘一定喜歡吧。”
這年頭零食本來就少,最常見的就是水果糖,大白兔奶糖可是高檔糖果。
沈洛笙沒有收她給的糖,抬眸看了她一眼,開口道,“高同志,有什麼事你直說。”
高彩花臉上的笑容一頓,將手裡的大白兔糖果放回上衣的口袋裡。
重新掏出一封信,乾巴巴的笑了笑,“那個,我想請你幫我把這個轉交給你哥哥。”
“就是霍銘志同志!”怕她弄錯,高彩花連忙補了句。
沈洛笙這次沒有拒絕,答應會將信轉交給霍銘志,高彩花這才高高興興的回去繼續值班。
同事見她心情不錯,嘴裡還哼著歌,看了眼離開的沈洛笙。
忍不住好奇的問道,“彩花,你和沈同志怎麼認識的?”
高彩花臉頰微微泛紅,靦腆的低下頭,“我跟洛笙的哥哥霍同志是朋友。”
朋友,哪種朋友?
同事打趣道。
回去的路上,沈洛笙看著手裡的信封,心裡不禁感慨。
不愧是小說裡的男女主角,真是命中註定的一對。
上次她在城裡看到高紅兵把大兒子的工作賣了,以為男女主錯過了相識的機會,沒想到這麼快兩人就相識了。
看樣子還很熟悉的模樣。
回到霍家已經晚上八點了。
王紅梅剛刷完碗,正在客廳拖地。
見到沈洛笙回來,扶著腰直起身子,“一天到晚不著家,沈洛笙,我看你是心跑野了?
你看看現在幾點了?
讓你霍叔叔瞧見你一個小姑娘家家的半夜三更在外頭鬼混才回來,還以為我沒管教好你呢!”
霍衛國可是不止一次在她面前說,她把兩個孩子教的聽話又懂事。
沈洛笙前一秒還覺得這王紅梅竟然關心自己,有些感動,下一秒就覺得自己腦子被抽了,才會覺得小說裡能把自己一雙兒女丟下,活活逼死的王紅梅會關心她。
沈洛笙指了指掛在牆上的鐘,“現在才八點鐘,還有。”
沈洛笙的話停了下,向前一步,靠近她,目光直視她,“媽,我也沒出去鬼混,不信你可以去問乾媽。”
說完,她直接越過王紅梅,去找霍銘志。
王紅梅看了眼沈洛笙,有些氣惱的將拖把丟到地上,“乾媽,乾媽,老孃才是你親媽!”
她打聽過了,霍衛國手底下有幾個條件不錯的男的,雖說年紀大了點,可家裡條件不錯。
要是能讓沈洛笙嫁過去,她沒準還能收一筆可觀的彩禮。
——
霍銘志正在書裡看從知青點那邊借來的養殖書,就聽到門口傳來敲門聲。
他扭頭看了眼床頭櫃上的鬧鐘,八點多了,這個時間誰來找他?
翻身下床穿鞋走到門口,一把拉開臥室的門。
沈洛笙敲門的手還停留在空中,就看到門被人從裡面一把拉開。
對方看了一眼她,毫不猶豫的將門關上。
“哎——”沈洛笙拍了拍手裡的信封,咬了咬後槽牙,再次敲門。
半晌,霍銘志才一臉不耐煩的將門再次拉開,雙手抱胸,低頭看著她,“什麼事?”
他還一臉不樂意?
她就不該自作多情幫忙。
沈洛笙將手裡的信扔到他身上,“高彩花讓我轉交給你的。”
霍銘志一把撈住懷裡的信,愣了下,說了聲,“謝謝啊。”
“不用。”
擺著一張臭臉給誰看呢?
跟欠了他八百萬似的。
霍銘志意識到自己剛剛的態度有些不好,張了張嘴想要道歉,就看到沈洛笙已經轉身上樓去了。
一進屋,霍銘志就迫不及待的將手裡的信拆開。
前幾天,霍銘志好友周平拉肚子,他送周平去醫院的時候,著急去繳費的時候不小心撞上了高彩花。
那是他第一次對一個姑娘心動,於是就主動去約她一塊去看電影。
可高彩花性格很靦腆,一直不同意。
他本來以為自己只是單相思,願望要落空了,沒想到高彩花竟然託沈洛笙給自己帶信了。
她信裡說她後天休息,可以和他一起去看電影!
霍銘志激動的將信反反覆覆看了五六遍,這才抱著信紙興奮的倒在床上傻笑起來。
沈洛笙進臥室剛坐下,門就被敲響了。
“洛笙,是哥哥。”
妹妹這麼晚沒回來,沈洛凡也很擔心,他一直留意著外頭的動靜。
聽到沈洛笙回來,他就起身進了廚房。
“哥,你怎麼來了?”沈洛笙開啟門,把人拉了進來。
沈洛凡這才將手裡端著的飯碗放到桌子上,“你晚上沒回來吃飯,餓不餓?哥剛剛去給你熱了點飯,你快趁熱吃。”
沈洛笙跟陀螺似的轉了一下午,根本沒顧上吃飯,這會早就餓的不行了。
也不客氣,端起飯就扒拉起來。
沈洛笙有些感動,“哥哥,你對我真好。”
沈洛凡笑著揉了揉她腦袋,把一起端上來的瓷缸遞了過去,“喝點水,別噎著了。”
等沈洛笙吃的差不多了,他才看著她開口,“洛笙,你今天怎麼回來這麼晚,是不是出什麼事了?”
沈洛笙這才將今天發生的事告訴他。
聽罷,沈洛凡眉頭緊鎖,思索半天,“那明天早上,我去給傅同志送早飯吧,你回來這麼晚,好好休息。”
沈洛笙連連搖頭,“不用哥,我起得來,你身體不好在家好好休息。”
像是想起什麼,她突然問道,“對了,哥哥,三哥他在家嗎?”
沈洛凡點了點頭,“在的,他今天回來的挺早。”
霍銘安這幾天總是早出晚歸的,好像是去了附近的知青點,一待就是一整天。
也不知道做什麼的?
“那我去找他一趟。”
好幾天了,都沒來得及去找霍銘安借書。
他這兩天總往農場那邊跑,想必有很多問題不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