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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金絲糖塊

今年的正月太陽少,家裡又不用走親戚,在家呆到初七,清荷就受不了了,沒有電視,沒有手機,又沒什麼娛樂活動,整個人無聊得快發黴了。

關鍵並不是所有人都覺得無聊,除了清荷以外,家裡其他人各自都很享受這樣的清閒。

周明遠在修理完家裡雞圈和豬圈後,目標已經轉到了院子的籬笆上。

清文拿著陸承澤做的木劍四處亂舞,嘴裡還嘀嘀咕咕地說些什麼。

萬氏仍舊是烤著火,裁剪衣裳,清荷的衣裳已經做好了,她手上的是做給陸承澤開春穿的。

前幾日她趕著把陸承澤身上不合身的棉襖改了改,又做了雙新鞋給他。

今天一大早陸承澤穿著新鞋走的,說是鎮上的店鋪有些已經在做生意了,他得去當差,過兩日再過來。

老話說,好人自有好報,這話是沒錯的。

陸承澤離開茂山縣來云溪鎮的路上,救了被歹人欺負的里正。

里正見他年紀雖小,身手了得,便安排他做了巡街的,一月下來也有七八百文錢。

清荷烤著火,時不時吃點鎮上買的零嘴,這些零嘴吃來吃去就是這個味,清文倒是一直沒吃膩,但對於吃過各種零食的清荷來說,那真的只能用來甜甜嘴。

左右這幾日閒著沒事,她想著做點什麼小零食吃,可冬天裡能用的材料不多,家裡最多的就是紅薯。

思來想去後決定就用紅薯,紅薯能做的零嘴也不少,炸紅薯丸子,紅薯幹,苕絲糖,紅薯發糕,味道都不錯,要是做成功了,家裡又能多一份進項。

去地窖裡撿了些紅薯,清荷打算今天先做紅薯乾和苕絲糖,紅薯幹一時半會出不了成品,苕絲糖做出來就能吃,放的時間還長。

“清文,來幫我燒火。”清荷手上洗著紅薯,喊了一聲院子裡舞得張牙舞爪的弟弟。

“哎,我來了,姐。”聽到姐姐喊,清文應了一聲,然後小跑進臥房,把手上的木劍小心地放到枕頭邊,才蹦跳著進了廚房。

姐姐叫他燒火,一定是又要做什麼好吃的東西。

削了皮的紅薯整個放進鍋裡蒸熟,蒸熟的過程中,清荷接著拿剩下的紅薯削皮切成細絲。

別看清文才八歲,做起事來也是像模像樣的,他按照姐姐的吩咐,燒著兩口鍋,一口蒸紅薯的鍋燒大火,另一口加了油的鍋燒小火。

苕絲糖裡面要加點花生碎才好吃,家裡正好有現成的生花生粒,直接酥點,花生米炒好後放涼,去皮,舂成碎粒準備著。

做苕絲糖的紅薯絲要切得細細的,切的太粗做不了,將切好的紅薯絲放進油鍋裡小火慢炸,等紅薯絲炸得金黃香脆,夾一根出來能輕鬆用手摺斷,火候就到了。

撈起炸好的紅薯絲,再把炸過紅薯絲的油舀起來,留著炒菜用。

洗乾淨鍋,裡面加點水,放上糖小火慢慢熬成能拉絲的糖漿,再把炸好的紅薯絲和花生碎粒倒進去翻動。

直到每根紅薯絲上都裹上糖漿,快速地撈出來放進一個方形的木盤裡,趁熱輕輕壓平整,用刀切成小塊放到一邊自然涼透。

“姐,你做的啥,我聞著味道就覺得好吃。”清文眯著眼睛聞著空氣中香甜的味道,猛吸了一口又一口。

清荷正看鍋裡的紅薯蒸熟了沒,抬頭笑著說:“還得等一會,放涼了才好吃。”

整個的紅薯蒸熟後,切成手指大小的粗條,放到簸箕裡拿到堂屋火盆旁烤著,紅薯乾的做法看著簡單,要做得好吃卻不容易。

好吃的紅薯幹講究三蒸三曬,顧名思義也就是需要,蒸三次,曬三次,一蒸熟,二蒸甜,三蒸軟,整個過程至少需要六七天。

冬天氣溫低,等清荷放好簸箕回到廚房,苕絲糖也涼透成型了,清荷把切成塊的苕絲糖拿到堂屋:“娘,嚐嚐看味道怎麼樣?”

萬氏還沒來得及說話,等在一旁的清文爬上凳子就伸手去抓,清荷一把抓住他的手:“手洗了沒?”

“洗了,姐,你看!”清文伸出洗得乾乾淨淨的手,給姐姐看。

見他洗乾淨了手,清荷就不再管他,讓他自己拿著吃。

“又香又脆的,好吃,有股紅薯味,你拿紅薯做的?”萬氏嚐了一口,瞧著糖塊的樣子,她還以為是軟的,沒想到是酥脆香甜的口感。

“好吃,姐,比鎮上買的糖塊好吃。”清文邊吃邊喊。

清荷自己也吃了一塊,糖的甜香夾雜著紅薯的香氣,一口下去,咔嚓一聲,酥脆香甜。紅薯的香,糖漿的甜,花生米的脆,融合得恰到好處,甜而不膩,滿口生香。

做得還算成功,她鬆了一口氣,娘和弟弟都覺得好吃的話,應該不難賣出去。

“娘,趁著剛過完年不久,咱們做些去賣吧。”清荷嚥下嘴裡的糖塊,拿手帕擦擦手:“這個做起來快,放得住。”

“可這會都年後了,要是年前可能還好賣,這會可賣不了幾天。”萬氏嘴裡嚼著苕絲糖,覺得很可惜,這要是過年前拿去賣,生意定差不了。

“沒事,娘,十五不是還有三天廟會嘛,那幾天人多,咱們提前多做點。要是賣不完,自己吃也行,就不用去鎮上花錢買零嘴了。”清荷也覺得可惜,自己怎麼早沒想到把苕絲糖做出來,早些做出來,年前還能賺上一筆。

“那行,你說啥時候開始做吧,左右也是閒著。”萬氏現在很聽女兒的話,家裡能有這麼大的變化,靠得不就是女兒,聽女兒的話,錯不了!

“一會叫爹去做幾個木盤子,今天下午把紅薯撿出來,洗乾淨,明天就開始做。”清荷想得乾脆,說做就做,能掙一筆是一筆。

當天下午,周明遠去王木匠家裡訂了好幾個木盤子,做木盤子簡單,王木匠和周明遠邊說話邊做,天還沒黑,周明遠就帶著做好的木盤子回到了家中。

第二天早上,周明遠趕早去鎮上買油紙和糖,剩下三人在家裡忙活。

清文坐在灶前看火,萬氏切紅薯絲,清荷炸紅薯絲,一邊做事,娘三個一邊說話。

“清荷,這糖塊就叫紅薯糖塊啊,聽起來不太好聽啊。”

“娘,還沒取好名字呢,不如大家都想想看,取個又貴氣又好聽的名字。”苕絲糖這個名字太普通沒特色,怕是有些人不會喜歡,清荷也正想著這個事。

“姐,我想好了。”清文在灶前蹦蹦跳跳地嚷著:“姐,叫黃金糖,你看紅薯炸出來就像金子一樣,金燦燦的。”

黃金糖?被詞語諧意荼毒過的清荷,不免想到某些不可描述的噁心東西,趕緊閉上眼,甩走腦中的畫面。

不過,清文說的話倒是讓她想到了一個好名字:“清文真聰明,不過啊,有些讀書人愛附庸風雅,不喜歡太直白的,就像清文說的,紅薯絲炸出來就像金子一樣,就叫金絲糖吧。”

“金絲糖,這個好聽,聽起來就是好東西。”萬氏喜滋滋地贊同,換作她是客人,聽見這名字,也會想買了嚐嚐。

“姐姐說得對,就像金絲,金絲糖好聽。”

三人都覺得不錯,名字便定下了,就叫金絲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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