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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蕭家老墳,收留棄嬰

馮守信家的房子不少,火炕卻依然緊張。因為既然做了生意,就必須把客房利用到最大限度。

前廳東屋的燒炕,住著守信兩口,和扣兒婚後生下的兩個小女兒;西屋的火炕留給老祖宗太婆居住。遊伯遊老漢,只在後屋客房的角落裡單獨隔出一小間,作為他個人的私密空間。這裡冬天有火盆,所以無需燒炕取暖。

剩下的兩個半大孩子——引娃她們四個女孩一起合鋪,住在對門的同三爺家;春生一年四季都住在蕭老墳的外婆家。

說起蕭老墳,就不能繞開“蕭貞敏公”其人。

史載:

蕭貞敏公,字維斗,元朝京兆人。吏於府,因與尹爭,怒而辭退,隱居十五年,惟以讀書為志。平章咸寧王聞其賢,薦之於世祖,徵不至,授陝西儒學提舉。繼而成宗、武宗、仁宗,累徵,未赴。改集賢侍講,又以太子右諭德徵,始至京師。授集賢學士、國子祭酒。尋復得告還山,年七十七,以壽終。諡貞敏。

其墓誌銘全稱為:“元故集賢學士國子祭酒太子右諭德蕭貞敏公墓誌銘”。

蕭奭(shì),字維斗,祖籍益都(青州,今山東濰坊),因其父在陝西為官,隨遷至京郊張村。

一代大儒,辭官隱居,潛心讀書。從元世祖忽必烈開始,到元成宗、元武宗、元仁宗,連續四代皇帝徵召他做官,均被婉言辭拒,足見其性格之倔強,和對名利之淡泊。最後以“太子右諭德”再次徵召,雖赴任,未久又告老還鄉。幾任皇帝先後授予他“集賢學士”“國子祭酒”“太子右諭德”三大頭銜——集賢院是朝廷編纂典籍、網羅人才的重要機構;國子監是國家的最高學府;“學士”和“祭酒”,則是學術和文化界的最高榮譽;“太子右諭德”,負責對太子進行“贊諭規諫”,實則是教習未來皇帝的老師。

如此一位曾經名滿京師的大儒陵寢,坐落在村子東側,這無疑給杜邊村增添了一項引以為自豪的談資,和一副聖潔的光環。至於肅二先生,更是對這位大儒推崇備至,且作為自己人生的楷模和榜樣,十分虔心地去效仿。

每天吃過晚飯,春生便在小黑的陪伴下,沿著門前的官路向東,走到蕭老墳西南角的鎮妖塔下。然後向北折入一條小道,一直走到西北角的外婆家裡。天氣暖和時,小黑就和外婆家的大黃狗蹲在門外守夜;寒冷的冬天,它們倆就進屋,縮在灶臺旁邊的柴堆裡。早晨起來,春生照例帶著小黑回家。吃完早飯,到學校上學讀書,或者忙活他自己該乾的其他事情。

這種日子,從他回到家裡進學堂開始,一直延續到他考上縣城的中學,從來未曾間斷。他習慣這樣的日子,也滿意這樣的生活。因為外公外婆從來都把他視為自己的親生孫子。再者,有了舅舅的陪伴,使他少了一份孤獨,多了一份歡樂。還有一點讓他感到欣慰的是,在心裡上,他總覺得住在外婆家,似乎又和奶媽多了一層親近——儘管他們並不能天天見面。

外公姓曹,連他自己也不知道祖籍何方,同樣不知道自己的祖先在這蕭老墳裡蹲守了多少代人。但有一點讓他聊以自慰,他的爺爺和父親——或者再往上幾輩——都不是目不識丁的純粹鄉民。儘管他們並沒有秀才之類的功名,但畢竟粗通文墨,甚至還給他取了一個較為文雅的名字——“曹漢臣”。尤其是他的父親,自己省吃儉用,卻仍然捨得投資花錢,讓自己在私塾學校裡,讀了五六年的四書五經和子乎者也。

除了墳角這棟房子,他家再沒有土地等等的不動產。但是,靠著他和老婆子的兩雙巧手,和勤儉節約的精明算計,一家三口過得倒也安詳舒坦。

外婆有一雙小腳,出不了遠門,但是她有一雙特別靈巧的手。麥子下來,她買回麵粉,蒸罐罐饃。糯米大棗上市,她泡好粽葉縛粽子。大熱天,她調好米漿蒸涼皮、揉好蕎麵壓餄餎。秋天柿子熟了,她手握小刀刮柿皮,捂柿餅。核桃成熟,她舉起釘耙蛻核桃皮,拿起斧子敲核桃殼,做成又甜又香的核桃仁。板栗下來,她架起鐵鍋,翻沙炒板栗。年關來到,她買了地軟、豆腐、粉條,一籠一籠地蒸包子。過了年,她又擺開笸籮,備好香甜的餡料,一籮一籮地搖湯圓……

一年到頭,外婆的手不停地忙活。外公肩上挑著擔子,走街串巷,一天也不停歇。他們就地取材,自己動手,精心加工,任何一樣食品都是獨具特色的美味小吃。

孩子們圍著挑擔,看著美食流口水發饞,嘴裡一邊喊著“曹大(duò)賣饃,倆錢一個”。

“倆錢一個”,道出了小本生意的艱難和實情。雖然利息微薄,卻能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只要流水不斷,維持他們的生活還是不成問題的。

外公置辦了一副剃頭挑子。他手藝不錯,在村裡包攬了許多固定客戶:一年二升麥子包到底。客戶只要招呼一聲——或上門服務、或街頭隨遇,或坐地來家,一切自便——這種不拘一格、靈活多樣的便捷服務,在鄉下人看來,已經是一種很愜意、很自得的享受。

外公還有一手庖丁解牛的絕活。年節喜慶,紅白大事,他給人家殺豬宰羊。主人送了頭蹄下水,他把能剔下來的肉,放到缸裡用鹽醃製;把腸肚灌了豆腐、豬血,用柏樹葉、柏籽粒點火熏製,然後再掛在房樑上風乾,製成一種別具風味的血豆腐。到了年節、過會,親戚來家走動,這些東西都成了上好的美味佳餚。

村裡有人家死了牲口,外公就去幫人家剝皮解刀,大卸八塊。主人家把肉拿去賣了,頭蹄下水,他照樣拿回家醃製。連大骨頭也砍斷砸開,用大鍋熬煮成濃湯碎肉,邀請周圍的鄰居老小們過來一起享用。

外公從來不在乎什麼下九流,不入流之類的閒言碎語。三百六十行,只要能夠養家餬口,何必刻意挑剔。自己憑勞動吃飯,天經地義。不偷不搶,不坑不騙,並不低人一等,更沒有必要自慚形穢。

外公外婆唯一遺憾的是膝下無子。他們一生勞碌,只養育了兩個女兒。大女兒雯雯——就是曾經養育過春生的奶媽——嫁給了本村北門外的趙世才,二女兒倩倩嫁到了鎮上的牛家巷子。女兒走後,就剩下二老孤單地度日。

老天有眼。年過五旬,送子娘娘忽然眷顧孤獨的二老,給他們帶來了意想不到的喜訊。

一日清晨,他們從睡夢中驚醒,忽然聽到門外隱約有嬰兒微弱的哭聲。推門一看,是一個藤編的小搖籃裡,用棉被裹著一個孩子。他們小心翼翼地把孩子抱回家裡,解開棉被,從裡到外地仔細檢視。孩子生長髮育良好,沒有任何缺陷殘疾。裹被的一側放著兩包代乳粉,一個小奶瓶;另一側夾著一個精緻的繡花荷包,裡面有三塊大洋,一張疊得整整齊齊的紙條。開啟紙條,上面寫著兩行字:一行是孩子的生日;另一行是一句誠懇無奈的囑託:“拜託勤勞善良的好心人,把我的兒子撫養成人。如有可能,必當重謝!切切!”最後的落款是一個“英”字。

漢臣老漢手裡捏著展開的紙條,反覆端詳,反覆琢磨,和老伴一起,猜測這張紙條所能夠蘊含的各種可能性。

是未婚先育,想隱瞞這樁難堪的秘密嗎?似乎不像。因為孩子既然已經七八個月,可以斷奶,身世已經沒有秘密可言。即使面子上再過不去,也得硬撐著養育下去。

是單身母親嗎?有點像。因為紙條裡面沒有孩子父親的任何線索。那麼,孩子的父親是拋棄他們孤兒寡母遠走他鄉,還是生病,或者意外身亡?不得而知。

是家庭貧寒,無力撫養?可能性不大。從她那精緻的繡花荷包,和她留下的銀元,以及代乳粉判斷,她不是那種一無所有、揭不開鍋、連自己親生孩子都養活不了的窮人。

是和他們老兩口知根知底的鄉黨近鄰?他們翻箱倒櫃地把自己認識的熟人,詳詳細細地捋抹了一遍,沒有發現有這樣能夠生育而棄子的物件。但是有一點,這位母親顯然對他們二老的基本情況有所瞭解。要不然,她不會說出“勤勞善良”“好心人”那樣知心的話語。

“如有可能,必當重謝”是什麼意思?難道她以後還想認回這個孩子?老兩口想到這裡,忽然有點心悸和脊背發涼——那我們養這孩子,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白白辛苦半輩子嗎?

既然心甘情願地遺棄自己的親生兒子,為什麼還要在末尾落上一個“英”字?

……

老兩口百思不得其解。

漢臣老漢呆呆地盯著手裡的紙條。一手毛筆小楷雋秀工整,飄逸瀟灑。他開始覺得這位母親非同尋常,這簡直就是一場難得的奇遇。一連幾天,他總覺得有一雙企盼的眼神,一直在暗中盯著他和老伴,盯著他們家的這棟房子,和大門內外的一切動靜。

老兩口終於下了決心——受人之託,忠人之事。

即便他的親生母親將來要認領回兒子,起碼在他們撫養孩子的日子裡,也會減少生活的孤獨,給他們帶來歡樂。退一步講,就算他是一條流浪狗,撞到自己家裡來,也是一條生命,也要喂他養他。更何況眼前是一個活潑可愛的小男孩。

想到這裡,他乾脆把孩子的奶名取做“狗兒”;等到將來讀書上學,大名就叫“英民”——也是為了記住他母親落款留下的這個“英”字。

一連數日,老兩口特意把孩子抱到院子裡,一會兒喂著他媽帶來的代乳粉,一會兒喂著自己給孩子煮好的各種軟爛飯食。一口一個“狗兒”“狗兒”地叫著。不斷地用手拍著、摟著,用臉蛋親著、逗著。時不時地丟出一句“這下你的媽媽該放心地走了”,“等你長大了,你媽媽一定能夠領回一個健壯的大小夥子”,等等,等等。

估摸著在暗中盯著他們的女人,心裡踏實地離開了,老兩口開始為曹英民——他們可愛的狗兒,長期地籌劃他的人生和未來。

兩情相悅,天作之合——人們都說,私生的孩子特別去教人家聰明。狗兒長到五六歲,就已經顯現出他超常的智力。

蕭老墳就是一個動物的小天堂,狗兒從小與這些動物為伴,他最喜歡的是黃鼠和八哥鳥。

黃鼠既不像黃鼠狼,也不像松鼠——松鼠能夠飛快地爬樹,它的尾巴蓬鬆肥大,可以在樹枝間飛來跳去;黃鼠的尾巴雖然也有點蓬鬆,卻沒有那麼肥大,所以它只會在地下打洞——除了這兩點而外,它幾乎就是松鼠的一個翻版和變種。它的毛色像松鼠一樣灰黃蓬鬆,頭和松鼠一樣靈動可愛,尤其是那對機靈的眼睛特別逗人喜歡。

狗兒看到黃鼠在荊條叢中嬉戲玩耍,他就在地上仔細觀察。當他找到黃鼠的洞口,他就提來一小桶清水,從黃鼠洞口灌下去。黃鼠被淹得撐不住往外鑽時,他立刻用自己的衣服捂住洞口。雖然有時候一無所獲,但也有能碰到好運氣的時候。

捉到了黃鼠,如果是大的,他立刻就地放掉。如果是小崽子,他就留下來耐心地馴養。

他用很細的鐵絲編成鏈子,前端加一個環扣,套住小黃鼠的後腿——其他繩子都沒有用,很快就會被黃鼠咬斷——一邊用小棍逗著小黃鼠做各種動作,一邊用松子、榛子、核桃不斷地餵食誘導。

經過幾個月的訓練,小黃鼠也慢慢長大。不僅能夠熟練地表演站立、跳圈、翻跟斗,等各種頗有難度的動作,關鍵是對他百般地順從,依賴,完全聽從他的指揮和召喚。到了這個時候,他即使放開鏈子,只要一聲忽哨,黃鼠就會立即跑過來,嘰嘰喳喳地和他親熱,再也不想伺機逃跑。

有時候颳風下雨,墳裡的樹上,經常會掉下來還沒有學會展翅飛翔的小鳥。如果小鳥還活著,狗兒一定會小心翼翼地把它撿回來。然後拿出饅頭屑,捉來小蟲子,從土裡挖來蚯蚓,精心地進行餵養。等到小鳥翅膀硬了,能夠獨立生活,他就把它們再放飛到林子裡。遇到他特別喜歡的,比如八哥、黃鸝什麼的,他就一邊餵養,一邊訓練。有的就像黃鼠一樣,最終成為他的好朋友,對他親近、依賴、不離不棄。那怕已經飛到房頂、樹上,只要他吹一聲口哨,仍然會高高興興地飛回來,落在他的肩膀上、胳膊上,手心裡,對著他發出清脆悅耳的聲音,為他唱歌、為他鳴叫。

夏天,蕭老墳、石窖裡,滿世界都有蟈蟈一茬一茬地從灌木叢中蹦出來。可是,把蟈蟈捉回家,如何餵養,每個人的手法卻大不相同。一般的孩子,都是掐一些新鮮的麥稈,轉著圈地編成像大海螺一樣的籠子。乍一看,也很漂亮別緻。但是把蟈蟈裝進去,只能聽到叫聲,卻看不清它那矯健的身影。面對這個缺陷,狗兒卻能轉換思路,從別的方面去動心思。他在院子裡砍下一根毛竹,用彎刀劈開,再用小刀削成一根根毛線針一樣粗細的竹籤。接著量好尺寸,像木匠鑿卯一樣,在適當的位置削出凹槽介面。最後把這些竹籤拼裝成一個方方正正的竹籠子。再在側面留一個能夠自由開合的小門,頂上嵌一個掛鉤。需要餵食了,開啟小門,把蔥葉、莧菜葉、青辣椒掛在籠子邊上。需要清掃汙物糞便,用一個小毛刷伸進去即可。這樣,不但方便、省事,最主要的是,能夠隨時欣賞蟈蟈鳴叫的聲音和優美的身姿。一起玩蟈蟈的同伴,沒有一個不稀罕他那精巧的手藝,和精美的蟈蟈籠子。不過他並不吝嗇。只要別人有求,他一定毫無保留地去教人家如何編扎蟈蟈籠子的方法和技巧。

後來,玉皇廟的柳三養了一群鴿子,整天在廟頂的房頭上盤旋飛翔。有時候,鴿子竟然飛到蕭老墳上空,和斑鳩一起落在狗兒的房頂上,這引起了他極大的興趣。一段時間,他幾乎天天帶著一小碗豌豆,跑到玉皇廟去喂鴿子。他跟著柳三學著用小竹管做哨子,做好了綁在鴿子尾翼腿上,等鴿子飛起來扇動翅膀,哨子就會發出嗚嗚嗚的響聲。他們倆一次一次地試,一遍一遍地改,直到哨子的聲音清脆悅耳,方才另做新的。柳三的腿不好使,他就幫著他外出放飛鴿子,距離從近到遠,一點一點地向前延伸。待到鴿子適應了一條路線,就換一個新的方向繼續訓練。

村裡絕大多數人,見了柳三都直呼“柳死狗”,最中聽的也不過喊一聲“柳三”,唯有狗兒尊敬地喊他“三叔”。因為養鴿子,他們倆成了忘年之交。

八歲那年,漢臣老漢把英民送進了村裡的私塾學校。他和老伴說,咱們受人之託,寧可自己省吃儉用,多受點難場,也必須對得起孩子的親生母親。

曹英民天資聰穎,讀書不成問題。可是,剛剛讀了不到一年,就發生了一件令人不愉快的事情。

像英民這樣的身世,在村子裡是沒法隱瞞的,人人都知道他是撿來的娃娃。一開始大家還能夠相互尊重。天長日久,慢慢地混熟了,有的人嘴裡逐漸把不住門,背地裡開始竊竊私語。私下裡議論倒也罷了,最可惡的是王保長、王暮囊的兒子王滿年——因為他媽大年初一生了他,所以給他取名“滿年”——當著全班同學的面,高聲喊他“私娃子”,這一下可真的惹惱了曹英民。

“你說誰呢?”曹英民雙目圓睜怒視著王滿年。

“說你呢,咋咧?”

“你會不會尊重別人?”英民雖然氣憤,但仍然強壓著怒火。

“尊重你?一家人都是看墳的,值得尊重嗎?”

“你有能耐,敢再說一遍?”英民已經下了決心出手,所以言語之間開始帶上了挑釁的味道。

“你家就是看墳的,你就是個私娃子。我就說了,你想咋樣?”

沒等王滿年說完,曹英民的拳頭已經重重地落在他的臉上。他立時眼冒金星,鼻血隨之噴湧而出。英民到此並未罷手,接著一腳踢在王滿年的小腿上。王滿年未曾防備,仰面朝天倒了下去,後腦勺重重地磕在地上,頭皮迸出了鮮血。

事情就這樣鬧大了。

王保長見兒子口鼻出血,後腦勺又被磕了個大窟窿,親自跑到學校去找肅先生,要求嚴肅處理。肅文傑為了平息事態,找人拖出一條長板凳,讓兩個大一點的學生,把曹英民摁在上面,扒下他的褲子,狠狠打了二十大板。曹英民任憑屁股被打得紅腫稀爛,皮開肉綻,從始至終,硬是不哭不鬧,也不求饒。心想,雖然王滿年無理在先,但自己畢竟打傷了人,也算有錯在後——先生為此而懲罰他,也理所應當。

事情到了這一步,應該可以擺平了吧?不!王暮囊仍然不依不饒,堅決要求學校開除曹英民。這個時候,肅文傑才感覺到自己的權威和能力,實在不足以解決這個棘手的問題。只好回家向自己的兄長二先生——也是學校的校董——求援。

二先生聽完事情的來龍去脈,首先徵詢漢臣老漢的意見。老漢說:“我們的孩子打人不對,但是先生已經懲罰了二十大板,也算是‘以打補過’。如果對方還不滿意,我們可以賠禮道歉;但有一個最起碼的要求,希望學校不要開除英民,畢竟孩子的前程要緊。”老漢態度溫和,不卑不亢。他有禮有節,以退為守,極好地拿捏和把握著講話的分寸——始終不提對方蠻橫無理、出口傷人的過錯——這一點反而博得了二先生的同情和感動。

隨後,二先生把王暮囊叫到家裡。

“你的孩子有錯在先。”二先生很肯定地說,“看墳的也好,‘私娃子’也好,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你自己說說,這個道理對還是不對?”

王暮囊低著頭,沒有回答,但是也沒有理由反駁。

“既然你預設了這個道理,就應該教育你的孩子,在任何時候,都要學會尊重別人。”先生緊接著搬出了儒家學說,“孟子曰:‘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愛人者,人恆愛之;敬人者,人恆敬之。’你也是讀過書的人,應該懂得,‘你敬人一尺,人敬你一丈’的道理。既然你的孩子惡語傷人,也怪不得人家奮起抗爭。”

“但是,他那兒子太野,不該把我的孩子打得那麼重。”王暮囊搜腸刮肚,總算找到了一點理由。

“是打得太重,但是肅先生的板子也不輕吧?這不兩相里扯平了嗎?”

王暮囊還想強辯,二先生不由分說:“人家願意賠禮道歉,我看你也別不依不饒。你要求學校堅決開除曹英民,那不是毀人前程的事嗎?給別人留條出路,不也是給自己留條後路嗎?”

王暮囊雖然並不心悅誠服,但最終還是接受了二先生的調解。

夏天,一場大雨過後,南北城門外的兩個澇池,都被四面八方彙集過來的雨水,置換成了乾淨的活水。半大小子們爭先恐後地跳進水裡洗澡納涼。曹英民從七八歲開始,就跟著這些孩子們一起打鬧玩耍。雖然他並不會游泳,但是憑著他的那股聰明機靈勁兒,很快就上了路子。

沒有專門的教練,他們學的都是狗爬式——兩隻手在胸前划水,雙腳伸出水面,嘣咚、嘣咚地輪流打水。每打一個回合,身體就向前挪動一截——雖然動作並不規範,速度也不快,但最大的收穫,是讓孩子們適應了水性。不到半年功夫,英民就掌握了許多技能。他會遊狗爬式;會仰面朝天,躺在水裡“飄黃瓜”;會在澇池裡來來回回地潛水;甚至還可以雙手舉過頭頂,拿著東西,從澇池的這頭送到另外一頭。高興了,他用青泥把全身、頭臉塗得烏黑,然後捏著鼻子,撲通一聲跳進水裡。當大家都在盯著他的時候,他忽然從一個意想不到的地方鑽出水面。

他自由自在,任意揮灑。他的水性很快令所有的同伴刮目相看,羨慕不已。

曹英民精力過剩,歪點子不少。時常做出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惡作劇。

沙果熟了,大人們在果園裡忙前忙後。他卻糾集幾個狐朋狗友,跑到河裡,把原本很穩當的過河列石搬起來,給下面墊上一塊圓蛋蛋石頭。等到挑著沙果擔子的人踩上去,列石一滾,立刻把擔籠掀翻到河裡。他們幾個一邊在河道下游用框子撈沙果,一邊嘻嘻哈哈地,看著渾身被打溼的挑擔叔叔,擠眉弄眼地做著鬼臉。叔叔無奈地站起身,挑著空擔子走回園子裡,嘴裡罵著:“看你幾個短命的崽娃子,等我有空閒下來再專門收拾你!”

村北頭有個瞎子老伯,家中人手短缺。自己整日價蹲在桃園裡看桃子。他眼睛瞎看不見,只能憑著耳朵探聽動靜,時不時地循著響動喊上幾聲。這樣的看守,本來也是隻防君子,不防小人。

可曹英民帶著幾個半大小子,卻故意去捉弄瞎子伯。他們幾個分成兩夥——一夥人拿著筐籮,實打實地去摘桃子;另一夥假裝好人在一旁吆喝。

“看你們幾個驢日的,敢偷瞎老伯的桃子。我不把你們的腿打斷了當柴禾燒才怪呢!”

等到那邊的桃子摘夠了,吆喝的這幾個反過來向老伯邀功:“老伯,您放心吧,沒事了。我們把那幾個瞎(hǎ)慫娃娃趕跑了。”

這時候,瞎老伯很感激地對他們說:“好乖娃哩,多虧你們為老伯趕走了賊娃子。老伯也沒有啥東西感謝你們,你們就去樹上,一人摘一個桃子吃吧。”

然後,他們每人再摘一個桃子,拿過來讓老伯用手摸:“看好了,老伯,每人一個。謝謝您啦!”

隨後,偷偷笑著一鬨而散。

曹英民和王滿年,自從在學校打架,鬧了一場風波,從此算是結下了樑子。不過他們兩人之間更深層次的過節,還是因為性格脾氣對不上卯竅。

王滿年有一個特別的嗜好,專愛揭別人的短。尤其喜歡拿人家的生理缺陷尋開心。他喜歡給殘疾人取外號,喜歡編出一些下流話逗笑取樂,以此尋求自己心理上的滿足。見了豁子嘴,他喊人家“兔子”;見了禿頭,他叫人家“電光燈”;見了矮個子,他就叫人家“麟遊鬼”——意思是小矮人;遇到滿臉麻子的人,他說人家是“滿臉星”;西馬道有一個男娃,前後“奔兒顱”都很突出,腦袋因此顯得有點兒“扁”,他就給人家取了個“梆子頭”的外號……

可曹英民,因為自己本是撿來的“私娃子”,心裡難免有些自卑,所以平生最恨那些專以揭短來取笑別人的惡徒。

一天上午,風和日麗,啞巴和一群孩子正在石窖裡割草。王滿年走到跟前,提住衣領把啞巴拎了起來。啞巴瞪著眼睛迷惑地看著他,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

王滿年隨即對著啞巴做了一套動作。他把自己雙手食指和大拇指的指尖,兩兩相對合成一個菱形,然後把右手的中指,從菱形的窟窿裡捅出來。接著又用兩隻手,從自己頭頂順著耳邊滑下來——這個動作是指女孩的辮子;再用右手握拳,在腦後做成一個髮髻的形狀——這個動作表示已婚的婦女。

他生怕啞巴還不明白,又抹下自己的褲子,掏出下身的傢伙,不斷地往前一拱再拱。在場的所有人一看便知,他這是在罵啞巴“我日你妹子”,“我日你媽”。

啞巴受不了這種難堪的侮辱,拿起鐮刀要和他拼命。可他事先早有防備,奮起一腳把啞巴踢翻在地。

啞巴打不過他,心裡的委屈又說不出口,隨即“嗚嗚嗚”地大哭起來。

曹英民先是站在草地上冷眼旁觀,其實心中早已有了主意。

“你王滿年欺負一個不會說話的啞巴,真有能耐!”一邊說著,一邊走到王滿年對面。

“我逗啞巴玩,幹你個屁事?”

“有這樣玩的嗎?你看看啞巴委屈成啥樣子了。你很高興,很開心,是吧?”英民一邊說著,猛然間,用兩手反扭住王滿年的胳膊,腳底下一絆,王滿年立刻倒在草地上爬不起來。

這時候,有人遞過來一根柴禾棒子。英民對著王滿年的屁股一陣猛捶——他吸取了上次打架的教訓,只打那些肌肉厚實的地方——不破皮,不流血,讓他沒法告狀,有苦無處去訴。

打完解了氣,扔了柴棒,揚長而去。

從此以後,啞巴和英民成了至交。經常跟隨身後,幫他拾柴禾、割棗刺,替他背擔籠。不管遇到好事壞事,都要找英民比比劃劃地訴說。儘管英民並不完全懂得啞巴的意思,但他還是非常耐心地,願意傾聽啞巴的心聲和喜怒哀樂。

一個夏日炎炎的晌午,村裡一幫孩子在子午峪溝的烏龍潭裡戲水玩耍。十家院的王大寶,站在潭邊的大柿樹下看熱鬧。

王大寶自從那年被狗咬掉了下身的小牛牛,從此便陷入了永無止境的悲哀深淵。嬰兒時期,他懵懵懂懂,倒也和別的孩子一樣快樂。到了三四歲,他知道了自己和別家孩子的不同之處,就開始有點害羞、自卑。再大一點,他越來越不合群,無論拉屎、撒尿,他都悄悄地躲著任何人。七歲那年,他的爸爸王進財把他送進學校,他進一步感到了處境的難堪和悲涼——上課時,他不能離開教室去上茅房;下了課,他又必須躲著每一位同學——那時正值春天青黃不接,天天喝的稀溜拌湯,他常常被尿憋得脹痛難忍,有時候竟至尿了褲襠。就這樣,他只堅持了三個多月,便無可奈何地輟學回了家。

王滿年從水潭裡伸出頭,看見大寶孤零零地站在樹下,眼珠子滴溜溜一轉,很快就憋出一個壞主意來。

“喂,我說沒牛娃,你也脫了褲子下水呀。”他一邊踩水走向岸邊,一邊和大寶打招呼,“你看水裡多涼快,多舒服,站在岸上多熱呀!”

大寶羞澀地低頭不語。

“人家都說你是個太監,我看你連個太監都不如。”沒說兩句,王滿年就撂出了更加尖酸刻薄的話語,“太監雖然說被人劁了,但只是沒了牛蛋,可尿尿那個牛牛還在。可你倒好,兩個東西全被狗吃了。其實你連個女人都不如,女人還有個‘瞎瞎(hǎhǎ)牛’,能夠生娃娃呢!可你連那個爛窟窿都沒有……”他的嘴像噴糞一樣,越說越下流,越說越不堪入耳。

大寶被羞得面紅耳赤,轉身就往回走。那成想,王滿年赤條條跳上岸,搶先擋在大寶面前,伸手就要扒大寶的褲子。兩人一時糾纏在一起,在樹下打了好幾個轉轉。大寶無奈地死蹲在地上,兩隻手緊緊捂著自己的褲襠,像殺豬一樣尖叫。

正在這個當兒,曹英民從下游水磨的方向走過來——他原本也是過來洗澡納涼的——見此情景,瞅準一個空擋,雙手猛然一推,撲通一聲,就把王滿年撂下水潭。

曹英民並未就此收手。他甚至沒有來得及脫掉身上的坎肩兒和短褲,和衣跳進水裡,立刻撲向王滿年。王滿年已經吃過兩次大虧,立刻想回頭逃跑。但他哪裡是英民的對手。還沒等他游出幾步,就被英民抓住了雙肩——英民像《水滸》中的浪裡白條張順戲弄李逵一樣——把他摁到水裡,等他喝足了水,把他提溜起來;然後再摁下去,再提溜起來。如此反覆了三四個來回,眼看著他已經精疲力竭,便提著胳膊把他拖上岸,扔到草地上。估摸著他除了喝水,再沒有其他外傷,就便穿著溼漉漉的衣服,一手牽著大寶,悠然自得地向村裡走去。

曹英民三次大戰王滿年——除了第一次被老師罰板子捱打,算是打了個平手——後來再也不曾吃過虧。僅這一點,就使他在孩子們的心目中威信大增。隨後不久,便在他的身邊漸漸地聚集起一幫喜好打抱不平的朋友。

馮春生和曹英民朝夕相處,自然打心眼裡喜歡他這個狗兒舅——除了他們可以在蕭老墳一起捉黃鼠、訓鳥、逮螞蚱、撿蟬蛻,於歡樂之中淡化了他的孤獨之外,還因為有了這個敢打敢斗的狗兒舅,無論在石窖、還是在學校,或者其他地方,再也沒有人敢於無緣無故、隨隨便便地欺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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