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怎麼嘴就那麼毒了呢!
林來娣心裡一頓,嘴角揚起一抹譏諷的笑意,她從譚諸墨的口袋裡掏出東西。
定睛一看是條五顏六色補丁破爛程度一看就有幾十年的褲衩子。
她嫌棄的立馬只用指尖捏著,提到譚諸墨面前:“你親愛的老媽給你的?”
譚諸墨有點難為情,嘴唇動了動,還沒來得及說話,林來娣又嘴快的譏諷他:
“她可真疼你,這褲衩子是不是跟老陳醋,白酒比年代,越久越有味?越久越保值啊?
而且你這還是二手的,不是你哥穿爛扔的就是你弟穿爛扔掉的,再不然就是你爸穿爛掉的。
不過嘛,你們都是一家人,這是你親愛的老母親對他兒子的一片疼愛之心,你可不能辜負你老母親的一片心意,一定要天天穿,天天抱在懷裡睡覺啊!”
林來娣嫌棄的把褲衩子往譚諸墨胸口一拍,順帶白了他一眼,轉身回屋去了。
譚諸墨氣的把褲衩子往鍋底一扔,對林來娣的背影問:
“你不挖苦我心裡不舒服是不是!我本來就沒打算要!”
林來娣沒理他,房間裡傳來她哄孩子的歌聲:
“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個寶.......”
譚諸墨雙手叉腰,深吸一口氣,好心情瞬間沒有了。
他本以為林來娣是想跟他那啥了,才主動一聲不吭從身後抱過來。
沒想到全是他一廂情願!
那方面憋了幾個月,他憋的看什麼都不順眼!
她就不難受嗎?就不想要嗎?
還有心思挖苦他!
怎麼嘴就那麼毒了呢!
譚諸墨在陰鬱的困頓中做了這頓飯。
吃飯的時候,林來娣開開心心的跟三個孩子說話,夾菜。
譚珍寶喝了口稀飯,一臉不想再喝的樣子。
她跟林來娣說:“阿媽,我不想喝稀飯,我想吃白米飯,溫嬸子那就每天都有白米飯吃。”
林來娣溫柔的撫摸了下譚珍寶的頭:“那我加油幹活,盡力讓我們娘四個都有白米飯吃。”
譚幸運插話:“嬸子吃的可好了,她什麼好東西都有,每次都給我們吃,李叔也不說她,還親嬸子的嘴呢。”
聽到這話,林來娣心裡是真的羨慕溫月,但願李哲能一直對她這麼好。
想當初她跟譚諸墨剛結婚的時候,譚諸墨對她也很好,隨著一個一個孩子的出生一切都發生了悄然無聲的變化。
譚諸墨也把這話聽心裡了,他雖然從吃飯到現在都一言不發,但一直豎著耳朵聽她們娘四個聊天。
譚多福突然看了眼林來娣,又看了眼譚諸墨天真問:
“阿爸,阿媽,你們怎麼不親嘴?”
譚諸墨一下被問住,下意識的看了眼林來娣。
林來娣啃著手裡的窩窩頭,眼皮都沒抬一下。
三個女兒好奇的眼神,正在炯炯有神的盯著他倆。
譚諸墨輕咳了聲:“趕緊吃飯,小孩子哪那麼多問題。”
.......
夜裡下了一場大雨,早上一停雨,譚諸墨就馬不停蹄拿漁網去大路口的那條小河去撈魚。
他到河邊的時候,已經有不少村民在這撈魚。
這年頭窮,但凡有溝有河的地方都會被人撈個乾淨。
一般河水裡沒有魚,但下雨後上游的水會往下游衝,水一流動可能就會有魚。
這個機會村裡的大老爺們都不會放棄,就連李哲也一大早就過來撈魚了。
村裡有人打趣李哲:“記分員,你就別跟我們搶這點魚了,你想吃多少魚沒有啊,你老婆一句話的事。”
“城裡來的大小姐就是不一樣,有錢的很,咱們就沒這樣的福氣。”
這些人一唱一和的陰陽怪氣。
村裡人表面都羨慕李哲娶了個城裡的嬌小姐,背地裡都在貶低溫月家就是舊社會的地主。
儘管他們都知道,溫月的父母都是正經工作,哥哥們都是靠自己的本事安身立命。
但他們羨慕有錢人,也妒忌看不慣有錢人。
但凡是有錢的,第一感覺就是地主家庭。
李哲臉色有點掛不住。
譚諸墨幫他說了一句話:
“溫月家再有錢那也是人父母努力工作得來的,結婚了就是兩個家庭,就算李哲不撈魚,咱們也不見得能撈到魚。”
這兩個月,溫月沒少幫他帶孩子,譚諸墨都記在心裡。
李哲說道:“我又不是倒插門,這魚你們能撈,我也能!”
吳大龍樂呵呵的打趣:“其實倒插門雖然不好聽,但能過好日子也是值得的。”
一群人跟著哈哈笑。
李哲從容道:“話糙理不糙,吳大龍你可以考慮倒插門啊,你帶的是閨女,一般不會介意的。”
吳大龍的臉色刷的一下難看了,話扯到自己身上就笑不出來了。
他前兩年死了老婆,留下了一個6歲的閨女,今年也才27歲,跟譚諸墨大一歲,比李哲大6歲。
都是同村一起長大的,說話也沒把門。
吳大龍可從來沒想過要倒插門,這要是倒插門了還不被人戳脊梁骨罵死。
他故作從容的笑了下:“我有家有院的,用不著倒插門。”
......
林來娣剛把譚明珠餵飽,一轉眼的功夫三個閨女又跑出去了。
陰雨天農村全是坑坑窪窪的泥水地,褲子鞋子全是薄泥拉岔的。
林來娣抱著譚明珠出去找三個閨女,小孩子天性愛玩肯定又是跑溫月那了。
溫月家乾淨,晴天小孩去玩沒事,陰雨天把人家家裡弄髒就不好了。
她前腳剛出門,後腳趙大花就穿著雨靴來了。
以前只要下雨,第二天她保準都會來,因為知道譚諸墨有時會弄到魚。
她的大孫子最喜歡吃魚了,她得把魚全拿走,不能給林來娣這個外人和那幾個賠錢貨吃。
一進屋靜悄悄的,趙大花喊了幾聲譚諸墨的名字。
沒人應聲,她往東屋臥室走,一個人影都沒有,床上放著一雙黑色小巧的新棉鞋,一下吸引了趙大花的注意力。
她趕忙拿起來看了又看36碼的,剛好是她穿的碼數。
她記得林來娣是穿37碼的,趙雪也是37,金豔是38碼。
所以這雙鞋是林來娣給她做的!
看吧胳膊擰不過大腿,她扔了林來娣孩子又怎麼樣,林來娣還不是乖乖給她做新鞋討好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