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我是不是太給你臉了
高玲玲這個女人現在就是一個定時炸彈。如果讓楊雪瑩知道高玲玲還在他公司裡上班,還在他眼皮子底下待著,那楊雪瑩只會更加堅定地要離婚。
所以高玲玲今天不來上班,對他來說反而是件好事。
最好她這幾天都不要來。最好她離得越遠越好。等他把楊雪瑩那邊安撫下來,把資產轉移的事情處理好,再來處理高玲玲的事。
吳民江正想著,辦公室的門被敲響了。
銷售主管老劉推門進來,臉上帶著為難的表情:“吳總,有個事兒跟您說一下。”
“說。”
“高姐今天沒來上班,打她電話也沒接。她手上有個客戶,姓張的那個,今天約好了要來簽單的。現在人已經到展廳了,您看這怎麼辦?”
吳民江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安排其他人接待就行了。讓小陳去跟,那個客戶的情況小陳也瞭解。”
老劉愣了一下:“可是吳總,那個客戶一直是高姐在跟的,突然換人,客戶會不會有意見……”
“有什麼意見?客戶是來買車的,又不是來看人的。誰跟不是跟?讓小陳去,提成算小陳的。高玲玲那邊,我會跟她說。”
老劉張了張嘴,還想說什麼,但看到吳民江那副不耐煩的表情,把話嚥了回去,點了點頭:“行,那我讓小陳去跟。”
老劉轉身出去了,順手帶上了門。
吳民江重新端起茶杯,看著窗外樓下展廳裡,小陳已經迎了上去,笑容滿面地跟那個客戶握手寒暄。客戶似乎有些疑惑,四處張望了一下,但很快就被小陳引導著坐到了洽談區。
一切都在正常運轉。
沒有高玲玲,展廳照樣開門,客戶照樣接待,單子照樣籤。
高玲玲不來,挺好。
-
高玲玲坐在沙發上,一直等到中午十二點。
手機螢幕始終沒有亮起來過。
她終於忍不住了,拿起手機,主動撥了吳民江的號碼。
電話響了兩聲就接通了。
“喂?”吳民江的聲音從聽筒裡傳出來,帶著一種公事公辦的冷淡。
“我今天身體不舒服,沒去上班。”
“嗯,我知道了。”
就這幾個字。
沒有問她哪裡不舒服,沒有問她要不要去看醫生,甚至連一句“那你好好休息”都沒有。
高玲玲握著手機的手指關節發白:“你就沒有什麼想說的?”
吳民江在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然後說了一句讓高玲玲渾身冰涼的話:“你這幾天都別來了,在家好好待著吧。”
“你什麼意思?”
“我什麼意思你心裡清楚。”吳民江的語氣開始變得不耐煩,“楊雪瑩那邊正在鬧離婚,你要是再出現在公司裡,被她看到了,她會怎麼想?你是不是想讓我淨身出戶你才滿意?”
高玲玲的胸口像是被人狠狠捶了一拳。
“就這樣吧,我這邊還有事。”吳民江說完,直接掛了電話。
聽筒裡傳來嘟嘟的忙音。
高玲玲保持著舉手機的姿勢,僵在原地,一動不動。
她終於明白了。
在吳民江眼裡,她已經不是一個需要被在乎的人了。她只是一個工具。有用的時候拿來用一下,沒用的時候就扔到一邊。現在她妨礙到他了,所以他要把她藏起來,藏到不影響他挽回楊雪瑩的地方去。
她連他公司的一名普通員工都不如。
至少普通員工不來上班,他還會問一句為什麼。
而她不來,他求之不得。
走到這種地步,接下來自己該何去何從?
-
高玲玲想了很久,覺得自己不能就這麼算了。
她不能就這樣被吳民江一腳踢開,連個說法都沒有。
她得做點什麼。得讓吳民江知道,她不是他想扔就扔的。
得讓他著急,讓他後悔,讓他主動來找她。
高玲玲腦子裡飛速轉了幾圈,然後拿起手機,翻到李輝的號碼,按下了撥號鍵。
電話響了幾聲,接通了。
“李輝,離婚協議上說好的,那房子歸我。我現在就要收回來,我今天就要搬回去住。”
李輝很意外:“你說什麼?”
“我說我要搬回去住。”高玲玲的語氣很強硬,“那房子現在是屬於我的,我有權利住。你趕緊搬出去,我今天就要搬回來。”
高玲玲覺得自己搬回去住,可以刺激一下吳民江,讓他來主動認錯。
至於李輝搬去哪住,這個是他自己的事。
反正李輝向來好說話。
她越說越覺得自己這個主意不錯。
“高玲玲,你是不是有點欺人太甚了?”
李輝的聲音終於不再是那種平淡的語氣了,帶上了一絲冷意。
“我現在還沒找到新的住處,而且我住這裡已經習慣了。之前不是說好的嗎?我把這房子的錢折算給你,然後讓我媽過來住。這才過了幾天,你就反悔了?”
“那房子值七十八萬,你能拿出來這麼多錢嗎?”高玲玲的聲音拔高了,“你要是拿不出來,就趕緊搬出去。我今天就要搬回來,我沒跟你商量,我是通知你。”
李輝的聲音更加冷了幾分。
“高玲玲,你是不是覺得我真的很好欺負?”
高玲玲愣了一下。
“你說讓我搬,我就得馬上搬?冷靜期還沒到,婚還沒離成,離婚協議還沒有正式生效,這房子現在也有我的一份。我住在這裡怎麼了?”
“難道吳民江不要你了,你沒去處了,所以就跑來欺負老實人?”
高玲玲的臉一下子漲紅了:“你說誰沒人要?你說誰欺負老實人?”
李輝的聲音不帶任何感情,“我是不是太給你臉了,讓你以為我真的很好欺負?”
高玲玲印象中,好像李輝沒這樣跟她說過話。
向來都是她說什麼,李輝都唯唯諾諾的答應。
“離婚冷靜期之前,我就是不搬。”李輝的語氣斬釘截鐵,“要不你現在就去法院起訴。讓法院調查取證,看這房子到底歸誰。”
高玲玲一時間沒敢吭聲。
她心裡清楚,那套房子的首付是李輝付的,這幾年的房貸也是李輝在還。如果真要上法庭,把證據都擺出來,她連一半都分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