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長策
五月初,平安縣進入了一段難得的安寧時光。
外部威脅徹底清除,內部產業穩步運轉,林舟終於可以把全部心力放在他籌劃已久的長效制度建設上。
五月初三,縣衙後堂。
林舟將一份厚達二十餘頁的文書鋪在桌上,逐條向周縣令和蘇錦源講解。
“這是平安縣各項民生產業的長期管理規章,總共八個板塊。”
第一板塊:義學章程。
城南學堂如今已擴建為兩處教舍,加上計劃中城東、城西、城北各增設一處分堂,五年內平安縣將有五所免費義學。
每所學堂設正師一人、副師兩人、雜役兩人。經費由商會統一撥付,每年定額,縣衙監督賬目。
課程除傳統的識字、經史之外,保留算學與農事兩門實用課——這是林舟最看重的。
“讀書不是為了全去考科舉。”
他對周縣令說,“大多數孩子將來還是要種田、做工、經商。教他們識字算賬、懂農時水利,比死背八股文有用得多。”
周縣令深以為然。
學堂的師資如何保障?
林舟早有安排。
過去兩年城南學堂培養出的第一批學生中,有七人已經可以勝任副師。
他們家境貧寒,但天資聰穎,在孫先生手下學了兩年打下了紮實的底子。
林舟給他們定了月俸,比縣城普通夥計高出三成,足以養家。
“讓本地人教本地人。”
林舟道,“師資自己造血,不依賴外面請先生,這個學堂才能長久辦下去。”
第二板塊:水利修繕。
南面清水河的堤壩工程已於四月中旬開工。
這是平安縣建縣以來最大的水利工程——
總長四里的石砌堤壩加三條灌溉支渠,建成後可防百年一遇的洪水,並新增灌溉面積三百畝。
工程由商會出資、縣衙監工、本地工匠施工。
林舟從西山礦場調了一批經驗豐富的石匠過來,又從清溪縣請了一位懂水文的老師傅做技術指導。
“堤壩建好之後,日常維護怎麼辦?”
周縣令問。
林舟指著章程上的條款:“設水利巡護隊,編制五人,由沿河各村輪流出工。
每年汛前統一檢修一次,費用從商會公積金中撥付。
巡護隊的日常管理歸鄉巡檢管轄——林合已經點好了人。”
第三板塊:常平倉制度。
城北新建的糧油聯運倉儲已經封頂,存糧容量兩萬石。
林舟在這個基礎上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常平倉執行規則——
豐年按市價略高一成收購餘糧入倉,荒年按市價略低一成放糧平價。
收購和放糧的許可權歸縣衙,賬目由商會代管,每季度公示一次。
“關鍵在於公示。”
林舟敲了敲桌面,“賬目不公開,遲早有人從中上下其手。
每季度的收支明細張貼在城門口和各鄉集市,讓所有百姓都看得見。
誰要是敢動糧倉的腦筋,不用官府查,老百姓自己就能發現。”
第四板塊:織染工坊管理。
城西織坊如今已有女工四十餘人,出產的布匹質量穩定,比外地貨便宜一成。
林舟制定的章程重點在兩條——
一是工價標準,按件計酬,明碼標價,任何管事不得剋扣;
二是原料採購統一歸商會調配,從源頭杜絕以次充好。
第五板塊:礦務規範。
西山鍊鐵作坊已經步入正軌,月產鐵器穩定供應三縣。
章程規定了開採量上限、安全保障措施、工匠輪休制度,以及賦稅預繳的具體流程。
“當初錢伯勳搞私礦,害了多少人。”
林舟語氣沉沉,“合規經營不是口號,是白紙黑字的規矩。
哪個環節出了問題,責任人是誰,處罰怎麼定——
全部寫死在章程裡。人會換,規矩不能換。”
第六板塊:跨縣商路管理。
三縣聯營的商貿互助模式已經得到朝廷正式認可。
林舟將此前與清溪、永川兩縣口頭約定的合作條款全部細化為書面公約——
統一度量衡標準、統一商路通行證制度、統一物價浮動區間、統一農資調配機制。
公約由三縣縣令聯署用印,報巡撫衙門備案。
“以後不管哪個縣換了縣令,這份公約都在。”
林舟道,“白紙黑字,官府備案,不是某個人說了算的。”
第七板塊:商會公積金制度。
商會每年從各商戶收取的會費中,提取兩成作為公積金,專項用於道路維護、學堂經費、水利巡護、賑災備用。
公積金的使用須經商會理事會多數表決透過,縣衙監督。
第八板塊:賬目刻碑。
這是林舟思考最久的一條。
他要將多年來的所有惠民舉措——
修路多少裡、花費、辦學幾處、穩價幾年、賑濟多少戶——
全部刻碑記錄,立於縣城東門。
“不是為了給我自己立功德碑。”
他對周縣令說,“是為了讓後來的人知道,這些事是怎麼做的、花了多少錢、誰參與了。
有了這塊碑,往後再有人想貪墨、想推翻這些制度,老百姓拿碑上的數目對照一算就能發現問題。”
周縣令聽完全部八個板塊,沉默良久,最後只說了一句話:“林員外,你是把這個縣當成自己家來建的。”
林舟沒有否認。
五月十二,三縣商會互助公約正式簽署。
平安縣衙、清溪縣衙、永川縣衙各縣令聯署畫押,巡撫衙門派員見證,公約文字一式七份,分存三縣縣衙、巡撫衙門、商會總號以及平安縣城門碑刻處。
五月十八,惠民碑開工雕刻。
碑體採用西山出產的青崗石,高一丈二尺,寬四尺,由城南學堂孫先生親自撰寫碑文、本地最好的石匠老周操刀雕刻。
碑文從慶和十七年林舟初到平安縣寫起,逐年記錄——
慶和十七年:修繕林氏族屋三十餘間,創辦城南義學一所。
慶和十八年:修建平安至府城官道四十里,建成第一座驛站。
慶和十九年:創辦商會,穩定全縣糧價、布價。建成城北糧倉,存糧兩萬石。
慶和二十年:修建清水河堤壩四里,新增灌溉面積三百畝。
擴建義學至五處。建成西山合規鍊鐵作坊。簽署三縣商貿互助公約。
每一條後面都附有具體數目和經辦人名。
五月二十三,碑刻完工,豎立於城東門外。
揭碑那天,不少老百姓圍過來看。
識字的念給不識字的聽,聽到“免費義學”“常平倉”“統一物價”這些字眼,人群裡不斷髮出感嘆聲。
一個頭發花白的老農摸著碑面上自己村子的名字,忽然紅了眼眶:“以前沒人管咱們的。如今這些東西刻在石頭上了,風吹不掉,雨淋不爛。”
林舟站在人群外圍,看著這一幕,心裡終於有了一種踏實的感覺。
制度留下來了。
就算有一天他不在了,這些規矩、這些碑文、這些賬目——都會一直在。
人走政不息。這才是他穿越到這個時代最想做的事。